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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強拍國中女裸照 男大生送辦 [打印本頁]

作者: wth910e    時間: 2010-11-24 12:10 PM     標題: 強拍國中女裸照 男大生送辦

本帖最後由 missbing 於 2010-11-24 12:48 PM 編輯

強拍國中女裸照 男大生送辦


【聯合報╱記者陳宏睿卅高雄報導】 2010.11.24 02:45 am



高雄縣葉姓大學生在網路上認識一名國中女生,見過數次面後,葉姓男生竟把少女帶到少女學校的廁所內強拍裸照,並用手指與生殖器猥褻少女下體,警方昨將葉姓男生依妨礙性自主罪嫌送辦。

「我們上網聊天時,她好幾次跟我提到做愛的事情,我才會約在她的學校見面」,就讀高雄縣某科技大學四年級的葉姓男生(25)被逮捕後,在警局內落淚痛哭,嘴裡不斷念著「我很後悔」!葉姓男子的母親得知兒子對少女做出猥褻行為,也不斷哽咽哭泣。

葉姓大學生供稱,今年9月在網路聊天網站認識被害國中少女(14歲),兩人結識一個月後,曾數度相約出遊,他還以手機拍下兩人出遊畫面,他感覺少女不會排斥他。

他指出,十月間他又約少女到她就讀的國中見面,葉姓男生把少女帶到男廁內,要求拍攝裸照,少女面露難色,後來在半推半就下,少女被葉男脫下全身衣物,他先用手機拍攝少女胸部與陰部照片,再以手指插入少女下體,少女雖一再喊痛,他又以生殖器摩擦少女,最後因少女太痛才停止。

少女回家後向母親提及此事,在母親的陪伴下向警方報案, 警方也在葉姓男生租屋處逮捕他。葉姓大學生坦承曾對少女做出猥褻的行為,並承認用手機拍下少女裸照,但事後已經刪除,警方將追查他是否將照片存在電腦硬碟內,並還原手機內相片。

2010/11/24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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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少女到她就讀的國中見面喔,那表示男大生明知該少女未成年,還對其猥褻,甚至於拍裸照,

不知道他在想甚麼,管好小頭比讀書更重要吧。


作者: s17235    時間: 2010-11-24 12:29 PM

我咧~大學生...(25歲了)
法律觀念應該很清楚了吧~
人家國中生就是未成年一  一
怎麼還敢對她做猥褻行為....
現在被抓了~才知道後悔
我看他的人生上留下一個污點了
作者: jrchiang3542    時間: 2010-11-24 12:51 PM

腦袋長了什麼東西喔
笨到極點
還找學校廁所咧
連一點基本知識都不知道嗎
作者: laughking108    時間: 2010-11-25 04: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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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uan2005    時間: 2010-11-27 07:27 AM

都是大學生的話
這媒體實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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