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莉討論區

標題: 關於薪資不到四萬,不得寫面議看法? [打印本頁]

作者: 6109aq    時間: 2018-12-15 10:26 PM     標題: 關於薪資不到四萬,不得寫面議看法?



我覺得很多的公司根本在豪小.

怎麼有些公司,我之前待過, 明明用最低薪資在請人而已.

結果這個法令通過後, 竟然變2萬8了.    根本是在豪小.

這個根本就是老闆亂寫也可以.  

反正去應徵的時候, 人家說多少就多少, 就算跟公佈的不一樣.

也不會怎樣?

所以各位覺得呢?



.

作者: 阜升土    時間: 2018-12-16 01:35 PM

等實施後,如果寫的跟實際的不一樣應該可以檢舉。
作者: tonysongtaipe    時間: 2018-12-30 10:27 PM

可以檢舉看看
畢竟 你沒有進去  檢舉可以幫到其他人
另外薪水不同 就別去了
因為日後應該還有其他問題
作者: 6109aq    時間: 2018-12-30 10:57 PM

tonysongtaipe 發表於 2018-12-30 10:27 PM
可以檢舉看看
畢竟 你沒有進去  檢舉可以幫到其他人
另外薪水不同 就別去了


說的沒錯, 太爛就別進去作了.
作者: tonysongtaipe    時間: 2018-12-31 01:07 AM

如果連基本薪資都不敢說明清楚
那公司應該也有問題 先騙人來工作  等你找到工作再換
畢竟工作找到要時間

作者: Slimman23    時間: 2019-1-2 09:25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xizhao    時間: 2019-1-3 04:26 PM

不知道四萬有沒有包含補貼之類的,不然有法規跟沒法規是一樣的結果
作者: 馬小豪    時間: 2019-2-1 01:05 AM

個人覺得非常好阿~
畢竟台灣到現在都還是一個勞資極度不平等的國家
以往台灣人勤儉刻苦耐勞..不敢跟老闆爭取該有的福利

只是台灣不錯的公司也不是沒有,我認為大概有3成
其餘7成都很XXX,所以目前我認為是一個陣痛期...(一點一滴累積提升職場環境)
有一天,台灣的職場,勞方及資方一定會有一個完美的平衡!
作者: comeonbaby11113    時間: 2019-2-9 09:18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nico_girl16    時間: 2019-3-8 09:30 AM

這應該是可以檢舉,覺得勞資雙方還是要開誠佈公比較好
作者: otorijin    時間: 2019-11-29 09:42 AM

坦白說,薪資不到四萬的,其實實際薪水數字落點,以及組合大概都知道。所以面議其實並沒有什麼差別。政府應該是要課稅,畢竟很多公司都低報避稅。
作者: otorijin    時間: 2019-11-29 09:45 AM

nico_girl16 發表於 2019-3-8 09:30 AM
這應該是可以檢舉,覺得勞資雙方還是要開誠佈公比較好

是可以檢舉的。
我有朋友做業務的。那時候離職時,公司要扣他的佣金。後來我朋友是威脅要檢舉之後,才拿到佣金。 我朋友自己以前開過公司,所以他很清楚這種法規。
遇到這種事情,其實該是自己的要爭取,不用擔心日後黑名單的。

我那個朋友當初公司倒閉後,員工資遣費還是他自己去借錢來付的。 後來他離職後改作房仲,這種負責態度其實到哪裡都吃得開,也不會有無所謂的擔心。

該是自己的記得要拿就是了。
作者: stephenwei_lu    時間: 2019-12-13 03:35 PM

會不會是資方幫你付的勞健保都寫上去了?




歡迎光臨 伊莉討論區 (http://ww956w.eyny.com/) Powered by Discu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