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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銅板賠車禍和解金 婦嗆:那不是錢嗎?] [蘋果] [2017-03-25] [打印本頁]

作者: wen056    時間: 2017-3-25 11:50 AM     標題: [銅板賠車禍和解金 婦嗆:那不是錢嗎?] [蘋果] [2017-03-25]

本帖最後由 wen056 於 2017-3-25 11:54 AM 編輯

https://www.youtube.com/v/2FHOnj8iIZo

新北市土城區日前一起車禍事故,葉姓婦人開車與廖姓男騎士發生碰撞,事後雙方經調解後,葉婦同意簽訂和解契約,按月分5期賠償共1萬7千元。但廖家指控,葉婦每次都拿著一大包零錢交付款項,讓他們一家人覺得,葉婦根本是心不甘情不願故意給難堪,每次都要在派出所門前,頂著寒風花2小時蹲在地上數錢,「簡直是把人當乞丐對待,非常過分」。葉婦則說:「那個不是錢嗎?」

《蘋果》直擊,上周六廖男帶著妻兒3人前往土城廣福派出所,第5次點收葉姓婦人車禍和解金3500元,葉婦同樣是用一大袋1元、5元、10元、50元的銅板付款,廖家3人在派出所前騎樓,蹲著2小時數銅板,直到《蘋果》上前拍攝,葉婦隨即蹲地收起零錢打包裝袋,直說「明天到銀行換紙鈔,再交付尾款」,隨即要轉身離開,面對《蘋果》詢問,葉婦說「那個不是錢嗎?」「那個不是錢嗎?」之後就不願多說、離開現場。

廖家人表示,葉姓婦人真的很過分,給錢不甘願還把人當乞丐,除了去年11月第一次在區公所調解時,3000元和解金是用紙鈔付現,之後每月17日約定派出所前交付款,葉婦要求在派出所騎樓下點收,不願入內派出所交款,全家人頂著寒風蹲坐在騎樓下,數著大小銅板耗費2小時。廖妻指控「葉婦根本是不服調解,不甘願就惡意整人。」

廖妻拿著調解單據說,事情是去年9月16日發生,丈夫騎機車行經土城廣福街,葉婦的小客車發生碰撞車禍,丈夫左小腿受傷無法工作,在家休息了2周。11月交通糾紛調解雙方和解,葉婦同意5期分期付款,共支付1萬7千元,當下拿出3000元紙鈔當作和解金頭期款。

廖妻說,不料,葉婦12月第二次付款時,竟拿來一大袋銅板,就直接丟在地上,要求我們在派出所騎樓點收簽名,打開袋子發現混裝著1元、5元、10元、50元銅板,我們蹲坐在地上數著3500元銅板,葉婦還急著說不用數直接在簽收單上趕快簽名,直到清點完畢卻短少1000元,葉婦才心不甘情不願,從口袋裡拿出紙鈔付款。

廖妻還說,第三次也很可惡,葉婦表明下班時間較晚,約晚上11點付款,沒想到當晚頂著低溫寒風,葉婦還是拿一大袋零錢,還酸言酸語「快點算錢拿去看病吃藥」。這真的是欺人太甚,瞧不起人,把我們當乞丐看待,真的非常過分。

廖妻無奈說,始終不想與葉婦計較,只想快點落幕,但第4、5次,葉婦依然還是用銅板付款,覺得葉婦根本就是不滿調解結果,理賠付款心不甘情不願,故意拿銅板羞辱,就是要我們在派出所前,人來人往的地方,蹲地上推疊著銅板數錢。

上周六最後一次付款點收時,葉婦發現《蘋果》記者到場,趕緊將地上銅板打包,並說「會換好紙鈔,明天再來拿錢。」不料,隔天晚間7點半時間一到,廖家人抵達派出所,卻不見葉婦,直到晚間8時打電話詢問,葉婦才說還沒約定時間,經溝通後,葉婦當晚9點半到場交付剩餘3500元尾款。

結束時,《蘋果》上前詢問葉婦,「為何拿銅板給對方?」葉婦不願多說,還要記者別拍,接著說「那個不是錢嗎?」「難道銅板不是錢嗎?」隨即和家人共乘機車離開現場。警方表示,來派出所當作會面當作交付款地點時,有向當事人詢問是否入所內點收,但都遭到回絕,加上民眾賠償交付款行為屬於個人行為,警方沒有強制介入權力,只能一旁觀看勸說,避免雙方發生爭吵滋事。(突發中心施昂強/新北報導)

[attach]118166926[/attach]戴安全帽穿著雨衣葉姓婦人和家人(藍衣、灰衣)一同到派出所前交付尾款。施昂強攝


[attach]118166925[/attach]廖妻拿出當時調解會和解單據,對方須支付1萬7分期付款。施昂強攝


[attach]118166923[/attach]葉姓婦人交付款離開時,面對記者提問為何要拿銅板交付,葉婦說:難道不是錢嗎?但不願說出原因


[attach]118166927[/attach]葉婦將整袋銅板丟地,廖家人在地上推疊數錢。翻攝


[attach]118166924[/attach]葉婦約定派出所前交付款,將整袋銅板零錢丟在地上。翻攝


[attach]118166922[/attach]葉婦將整袋銅板丟地,廖家人在地上推疊數錢。翻攝


拿銅板付理賠 調解委員:沒違約但可預防                                                                                                                                                                [attach]118166929[/attach]葉婦拿大量銅板支付車禍和解金。翻攝


新北市土城區葉姓婦人日前開車與廖姓男騎士發生碰撞,雙方經調解,葉婦同意簽訂和解契約,按月分5期賠償共1萬7千元。廖家指控,葉婦每次都拿一大包零錢付款,讓他們覺得,葉婦心不甘情不願、故意給難堪,每次都在派出所門前,頂寒風花2小時蹲地上數錢,「簡直把人當乞丐對待,非常過分」。葉婦說:「那個不是錢嗎?」


板橋調解委員會張培芬委員表示,個案婦人給付銅板零錢行為,現金銅板也是國幣,也依照契約內容時間地點給付金額,當時並沒有約定說要用甚麼錢來給付對方,倘若用銅板給我,我還是要收,只是在給付當下是用時麼態度對我,要是將整袋銅板丟在地上給我的話,我覺得可以看出一個人的道德品行操守問題,但給付行為並沒有違約。


委員說,不曾聽過拿銅板給付羞辱對方案件,婦人在給付金額時碎碎念,說拿錢去吃藥等酸言酸語,則可以再向對方提告妨礙名譽或公然侮辱民事案件,若要防堵對方拿出銅板零金招數,則可以相約銀行會面點收,並防止收到偽幣,也可以在協調會和解時,委請註記使用匯款方式或給付新台幣紙鈔等,來避免此類事件發生。(突發中心施昂強/新北報導

                    

[attach]118166928[/attach]葉婦(淺藍上衣)拿了一大袋零錢支付車禍和解金尾款3500元。施昂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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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金用分期真的風險很高,自己跟周邊朋友都吃過虧...
遇到車禍都想快點處理結束,沒人希望常常跟對方見面吧!!!
特別是擁有糟蹋心態的人~


作者: yahooo    時間: 2017-3-25 12:35 PM

沒錯,若當時的酸語有被錄音,則提告必勝訴。

對付那種人是有方法的,而且簡單。。。

需代寫訴狀,可留言給我。
作者: carter180    時間: 2017-3-25 02:31 PM

本帖最後由 carter180 於 2017-3-25 02:32 PM 編輯

以後和解書直接寫明,以新台幣鈔票賠償。台灣有些人心思真的極卑劣。

作者: salone1001    時間: 2017-3-25 03:14 PM

很沒必要,既然要和解就甘願點,不然就不要和解
作者: maersk666    時間: 2017-3-25 03:26 PM

就是有那麼缺德的人~~小錢可以看出一個人的人品!!
作者: ckckndu    時間: 2017-3-25 04:12 PM

唉....台灣人變了...
台灣人變了喔....
作者: s9020106    時間: 2017-3-25 04:31 PM

這實在太慘啦!
不過真的還是要收!
作者: 朋黨如豬狗    時間: 2017-3-25 04:38 PM

二邊腦子都有問題,

一邊擺明找碴莊孝維,

一邊自己耍智障要在外面點錢給記者拍來裝可憐,

這9成是二個三寶的車禍事故。
作者: chilang99    時間: 2017-3-25 05:38 PM

官司有勝敗~
但是~人心的不服~卻沒有勝敗~
今天~官司勝了~連顏面都要贏~
實在沒甚麼道理~
作者: pengtojay    時間: 2017-3-25 06:01 PM

付的不痛不快! 小事見人品
作者: right    時間: 2017-3-25 07:43 PM

本帖最後由 right 於 2017-3-25 07:43 PM 編輯

人品真的很差,而且金額居然還有短少,根本是不想付錢
作者: 獨留風痕    時間: 2017-3-25 09:36 PM

銅板也是錢啊,但是心態明顯有問題啊,這樣的方式也叫和解?
作者: kiwi1106    時間: 2017-3-25 11: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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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s_nighthawk    時間: 2017-3-26 12:21 AM

找警察當第三方公正
約銀行直接存用銀行機器點就好了啊
一點爭議都沒有
作者: 017706    時間: 2017-3-26 01:00 AM

要是我就慢慢的數跟她慢慢的耗時間
作者: 型藍    時間: 2017-3-26 01:23 AM

雖然說不甘願 不過那的確是錢 只能說遇到不好的人
作者: ilovecat2013    時間: 2017-3-26 01:43 AM

本帖最後由 ilovecat2013 於 2017-3-26 01:48 AM 編輯

沒關係呀~就每次故意說短少,對方不信的話就叫她自己清點一遍呀!
看誰整誰...
然後金額沒錯的話就說:唉呀抱歉算錯了。


作者: avon3226    時間: 2017-3-26 09:14 AM

感覺就是故意找砸,是我就把這一堆錢往他身上丟去
作者: aajacky86    時間: 2017-3-26 10:35 AM

"直到清點完畢卻短少1000元",根本故意想混淆的,想你們快點簽一簽,就算是後發現短少她也能不認帳。
作者: yoyo0273    時間: 2017-3-26 04:43 PM

還想少給錢直接拿鈔票就好了何必這麼麻煩了
結果就是就是給自己難看
作者: apache7174    時間: 2017-3-27 09:02 PM

雖然都是錢沒錯
但全都拿零錢
這真的有點來亂
作者: a5720104    時間: 2017-3-28 12:49 PM

錢是對方理應要賠得
理所當然可以要求這名婦人數硬幣
幹嘛浪費時間讓自己數呢
作者: genius3679    時間: 2017-3-28 04:04 PM

我也覺得要跟他耗時間~這樣他才能得到教訓,要數就慢慢來~不吃飯也要給他慢慢來~最後他受不了了~自然會說他拿去換紙鈔
作者: wangminyuan    時間: 2017-3-29 08:10 PM

也許人家葉婦是做小生意的, 收入來源就是這些小零錢,
作者: jimmy5670    時間: 2017-3-29 09:23 PM

直接以違反民法誠實信用原則拒收就好了!
作者: douknows    時間: 2017-3-30 01:17 AM

做錯事情還遷怒受害者

我真看不出來他的修養在哪裡

縱容這些人~~就是因為沒有紀律阿

如果是我錢我也不拿了直接告~~看她賠的多還是我賠的多

作者: thanksbye    時間: 2017-3-30 01: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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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uku918    時間: 2017-3-30 11:4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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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tp0836449    時間: 2017-3-30 01:31 PM

如果覺得麻煩或是沒有尊嚴,可以把它捐給公益團體

作者: luyenching    時間: 2017-3-30 01: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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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dt47    時間: 2017-3-30 02:02 PM

ilovecat2013 發表於 2017-3-26 01:43 AM
沒關係呀~就每次故意說短少,對方不信的話就叫她自己清點一遍呀!
看誰整誰...
然後金額沒錯的話就說:唉呀 ...

喔喔!基本上換做是我也會這麼幹,甚至還會邊聊天邊數這樣會更慢,最後看誰比較撐得久。
作者: ian21chen    時間: 2017-3-31 08:28 AM

是說銅板的確也是錢...
只是這樣不厚道
作者: tcaa43    時間: 2017-3-31 09:12 AM

那就慢慢數阿,沒數完不算點收
作者: milkmilk1102    時間: 2017-3-31 02:53 PM

不違法你能說他甚麼
為何不利用銀行清點

作者: calzaghe    時間: 2017-3-31 11:19 PM

不想點收,就草草算一下,說短少1000元,不信叫她自己在騎樓算給你看!
不算就不收,兩次後再提告就好!
作者: a811010p    時間: 2017-4-1 12:38 AM

分期付款風險真得非常大 對方如我不付 就算用民法也沒有強制性 建議上法院比較快
作者: ace23664    時間: 2017-4-1 12:38 AM

要跟人和解就甘願點
不然就直接去法院講啊
看來又可以多賺一個公然侮辱了
作者: hina19890303    時間: 2017-4-1 12:55 AM

低能真的沒藥醫阿,真不敢相信會有人這麼小心眼
作者: scott1472000    時間: 2017-4-1 01:18 AM

覺得你都想要和解了,代表就是想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那就給雙方一個方便,願意和解也代表你接受那個金額,

不然可以直接上法院,社會也提供很多免費的法律扶助,

整體看起來就覺得是想整人,打人喊救人,

不然最後的方法,如果自己也有需要,可以買個點幣機!!
作者: k623372001    時間: 2017-4-1 01:23 AM

看到記者來才會怕,吃軟不吃硬啊~
作者: 程啟偉    時間: 2017-4-1 07:1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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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rady911    時間: 2017-4-1 07:1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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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rady911    時間: 2017-4-1 07:1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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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ickyen202002    時間: 2017-4-1 07:32 AM

是說不是有那種數銅板的盒子嗎?叫啥來著不曉得
雖然會有誤差就是了但效率會高不少
作者: FYMan    時間: 2017-4-1 07:38 AM

沒錄音存證就太可惜了,第三次交付時的狀況可以再告那女的一次。
作者: chilang99    時間: 2017-4-1 09:47 AM

brady911 發表於 2017-4-1 07:16 AM
所以,您說的是哪一方沒道理?

你覺得咧~時比較無理????
相信你一定有你的看法!
作者: 御貓族    時間: 2017-4-1 10:37 AM

是呀 那是錢呀 不過 你能拿出都是一元的 還剛好一個數 很難讓人相信

如果 不是去銀行換的 就是你有有數過一次才交出來的 你要糟蹋人

很好 弄你的方法 我也有 就不樣要讓人遇上
作者: LVLCB1    時間: 2017-4-1 12:20 PM

這個真心慘
那個賠銅板的也太沒誠意
撞了別人還這種態度
作者: yastern    時間: 2017-4-1 12:21 PM

如果真有心合解就不是這樣付錢 跟本就是息事寧人難保下次不會在發生
作者: sgnnxoooo    時間: 2017-4-1 12:36 PM

不服調解故意找麻煩真是讓人可恥的行為有憑有據的判決既然自己有錯在先在不服
也不應該這樣做才陪一萬七又不是賠不起省吃儉用半年一年的也存得出來
有必要這樣嗎??太沒水準了
作者: catch1012    時間: 2017-4-4 10:56 PM

真的有必要這樣子搞,一定要上了新聞才甘心?
有必要這樣子糟蹋人嗎?
作者: peret    時間: 2017-4-4 11:04 PM

唉!何必勒~就不叫他換成鈔票來才收就好啦~~
想弄人就錄音直接載告就好啦
作者: vvikimo    時間: 2017-4-4 11:26 PM

擺明了惡搞,
不會有人同情這個婦人阿。
作者: 比西摩夫    時間: 2017-4-5 02:57 PM

撞傷人還用這種方式賠償
真的很沒人品
人不需要有多高尚
但是不能沒有人品
作者: EDDY_M    時間: 2017-6-13 02:41 PM

真是糟糕呀 這樣一定是去銀行換錢 然後又去羞辱別人 兩邊都麻煩人家
這種人 留著幹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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